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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定的制度文件或根本性的改变会公布,供公众谘询

ISCCios万博体育系统是在多方利益相关方参与的过程中开发的,包括国际协会、企业、研究机构和来自世界各地的非政府组织,以满足社会和生态可持续性的高要求,并确保高度的实用性和成本效益。因此,ISCC协会(ISCC e.v.)是一个合法注册的机构,负责管理ISCC,指导ISCC的基本(即战略)决策,并统一和代表ISCC的利益相关者。此外,欧洲委员会每五年对欧盟体系进行一次修订,对整个体系进行审查,并根据最新的科学发现、利益相关者的反馈并纳入实践经验和最佳做法,对标准进行调整。请找到更多关于ISCC治理的信息在这里

随着ISCC不断努力完善ISCC体系,来自使用ISCC的公司、认证机构和其他感兴趣的第三方的反ios万博体育馈是持续发展的重要来源,因此非常欢迎。

公众谘询的文件:

ISCC PLUS系统文件的公众咨询已经结束。ISCC目前正在研究反馈意见。该文件的最终版本将于2023年1月发布。

ISCC PLUS系统文件(v3.4)*

本文件于2022年9月6日至11月5日进行公众咨询。这还不是最终版本。

公众谘询程序

  1. ISCC在下文公布基本更改或新的文件,以供公众谘询。请注意,所有发表的文件都是草稿文件。此外,文件的定稿可能需要进一步调整。
  2. ISCC邀请所有感兴趣的各方就这些文件提出反馈意见。ISCC将通过ISCC的沟通渠道公布正在进行公众咨询的文件,以确保各利益相关者群体的充分平衡。
  3. 第一轮公众咨询将自公布之日起持续60个日历日。请使用下面的联系表格提交您的反馈。所有带星号(*)的字段都是必填项。
  4. 如果在第一轮磋商后仍然存在实质性的、未解决的问题,或者收到的反馈不充分(例如,与该主题相关的利益攸关方群体代表不足),ISCC将开展为期30个日历天的额外磋商。如有必要进行另一轮,ISCC将公开前一轮的概要,以便对其发表评论。
  5. 为确保透明度,ISCC将在下表公布公众谘询阶段的反馈意见。
  6. 在最后一轮公众咨询之后,ISCC将分析和考虑收到的反馈,然后发布文件的最终版本。所有的反馈都是公正的处理。如欧盟委员会认可的ISCC EU版本的相关内容发生调整或变更,ISCC将通知欧盟委员会。只有经过欧盟委员会的批准,这些调整或变化才能实施。如果要求对现有系统进行根本性的改变(特别是ISCC PLUS系统),ISCC将通知ISCC协会董事会。只有经ISCC董事会批准后,此类调整或变更才能实施。
  7. ISCC将宣布该文件的生效日期,并允许所有利益相关者有适当的过渡期来适应调整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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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ISCC将我的声明发表在ISCC网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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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ISCC利益相关方对公开征求意见文件的反馈意见。ISCC全面阅读所有意见,并考虑为进一步发展ISCC文件提供的反馈意见。

草案 版本 日期 公众谘询的意见 公司名称,
ISCC PLUS系统文件 3.4 05.09.22 这似乎与为质量平衡选项3提供更好的澄清有关。一些系统用户难以理解选项3的方法。说明幻灯片已包含在ISCC培训材料中,同样的描述以及示例(如选项1和选项2所示)应包括在ISCC文件中。 Szymon kooodziejczyk,法国检验局波兰分公司。
ISCC PLUS系统文件 3.4 07.09.22 亲爱的ISCC团队:
我们收到了ISCC PLUS文件的最新系统更新,希望您能澄清第11.7段(温室气体持续改进计划:
-由于改进实践而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如果公司产品加工排放改进,应如何申报和核算?
-哪些补偿措施需要单独报告?

非常感谢您的指导和回应

致以最诚挚的问候
ISCC PLUS系统文件 3.4 14.09.22 你好,
变化的总结和变化本身似乎并不总是相互吻合的。例:第5.2.1章提到的改动在第5章。
问候,
Niklas Rad, Berry Superfos Packaging Bremervörde GmbH
ISCC PLUS系统文件 3.4 22.09.22 亲爱的,
我们已经审查了ISCC 2022年9月的系统更新,其中包括对N和O原子的处理。
因此,我们想澄清两点。

我将参考文件发邮件给你。所附文件包含我们的化学工艺的可视化表示,其中包括我们的备注/每个子工艺的问题,以澄清。此邮件中的问题重复了powerpoint文件中的问题,但以ISCC系统文档中的相关文本片段为指导。ios万博体育

首先,第9.3.2段(第30页)说明:
除了上面概述的属性方法之外,还可以使用Trace-the-Atom选项(选项3,参见图4)来确定转换因子和可持续份额。用于生产可持续产品的化学反应方程式如下。因此,转换因子是基于从可持续输入中获得的(碳)原子与作为输出分子一部分的所有(碳)原子的比例。必须使用加工装置的操作数据来考虑过程损失并确定可持续产量。

你能否澄清一下,这一段是否不仅是为了处理C原子,而且还包括了O和N原子的处理。基于9.3.6的方法学描述。关于ISCC方案中O和N原子的处理,这似乎是事实。

接下来,第9.3.5段(第33页)说:
例如,在可再生的氯碱处理单元中
用电、氯化钠和水来生产氯作为主要产品,这个过程会产生等量的氯、氢氧化钠和氢(每生产一摩尔氯,还会生产一摩尔氢和两摩尔氢氧化钠)。在这种情况下,不允许将可持续信用从氯转移到氢,反之亦然。

基于本段和附件1.4示例3,我们希望澄清关于氯化钠(一种矿物质)和水的处理。
即,附件1.4规定:
原料水和氯化钠本身没有经过认证。这一生产过程中的所有产品(氯、氢、氢氧化钠)都可以被称为“可再生能源衍生”。这句话表明,允许声称这种生产的最终产品可以被称为“可再生能源衍生”。由于OCI的目标是销售基于沼气的CAN(硝酸钙铵)(它将取代我们的天然气输入,并产生100%的可再生输入),我们没有看到NaCl和白云石之间的区别,因为这两种材料都是矿物,来自土壤。当以NaCl作为输入材料的氯是可能的时,为什么不可能对CAN进行100%的索赔?

最后,关于水,我们有多个问题,可以用硝酸生产的例子来支持:最终产品是60%的水溶液。硝酸(HNO3)是由氨(空气中的NH3 + O2)氧化形成的。在反应中形成了水,这构成了最终产品中大约一半的水。剩余的水被加入。
化学反应中使用/产生的水和添加到产品中的水(例如稀释)有区别吗?
-由于水是氢的最低能量形式,水(在反应中)是否应该像二氧化碳(碳的最低能量形式)一样被处理?
-可以使用未经认证的水和可再生电力(电解)或未经认证的水和生物甲烷(生物蒸汽重整)生产氢。一旦经过认证的氢被燃烧(或在另一个反应中形成水),产生的水的分类是什么?

希望你能澄清。
基米-雷克南,
ISCC PLUS系统文件 3.4 13.10.22 苯酚分子中的苯部分决定了(生物)环的含量。该含量由苯的分子量与苯酚的分子量之比计算得出:
(78.11 / 94.11) x 100% = 82.9986%。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生物)圆含量为83.00%。

从“重量%的角度”来看,苯酚羟基的氢原子来自苯。氧原子来自空气。

空气中的氧气不能被看作是对苯酚可持续性含量的贡献,因为空气中的氧气不是来自生物质。因此,苯酚的正确(生物)环含量为83.00重量%。
ISCC PLUS系统文件 3.4 19.10.22 第5.1章(第8页;第1款“认证方案的接受”;第1行f)
建议:该文件应制定客观的接受标准,以使未来的计划申请人能够参与竞争,并为可持续的原材料变化做出贡献。至少,已经被欧盟委员会认可的关于RED的方案应该被接受。

第5.3章(第11页;第3段“多输入过程”;1 - 4行)
建议:句子中逗号后面的第二部分应该删除,因为它可能只反映三种可能的MB模型中的一种(Trace-the-Atom)。

5.4章
建议:请符合“携手共进可持续发展”(TfS)准则的要求。

第5.5章(第12、13页;第2及3段)
关于消费后材料的建议:EN 45557:2019将被删除
关于消费前材料的建议:更改为标准14021,因为472正在修订中。目标应该是只参考一种标准。

7.3章
建议:删除“根据EN 15343”

第9.3章(第24页;第1段“质量平衡”;1 - 4行)
建议:请将“保留分配批次物料”改为“保留分配交付物料”

第9.3章(第24页;第1段“质量平衡”;第6行)
建议:12个月的最大质量平衡时间框架是有帮助的。

9.3.2章(第27页;第4款“基于投入、产出和损失的质量平衡;第9行)
建议:关于“份额”一词,最好在附件中列入一个例子,例如以质量为基础。

9.3.2章(第27页;第5段“认证自由归因和认证能量排除质量平衡归因”;7 - 9行)
建议:在“然而,如上所述,在计算转换因子时需要考虑过程损失(例如,能量消耗的输入)。生效前,必须事先达成协议(如所有裂解机操作人员)。这个议题必须纳入MB工作组。

第9.3.2章(第28页;第6段“基于化学反应的物质平衡”;4 - 7行)
因此,转换因子是基于从可持续输入中获得的(碳)原子与作为输出分子一部分的所有(碳)原子的比例。必须澄清。
根据不同的ISO标准(如ISO 14044),应该允许使用不同的分配方法进行自由归属

第9.3.3章(第30页;第二款;第6 - 7行)
建议:请加上脚注“*这里的转换因子定义为过程的化学收率。”

9.3.5章
总评:化学工业需要可再生电力的自由归属方法。

9.3.5章
提案:将标题改为“考虑异原子”

第11.1章(第33页;第1款“排放因素”;第7行)
建议:像TfS这样的行业特定类别规则也必须是可能的和值得推荐的。所以请删除ISO 14064。本标准与产品碳足迹的计算无关。

11.5章
建议:将标题更改为“多输出过程中的分配”

第11.5章(第33页;第1款“温室气体排放的分配”;3 - 4行)
建议:句子第二部分逗号后的括号内应从(例如基于质量)更改为(例如在TfS或PCF指南或ISO 14044中描述的那样)。

第11.6章(34页;第二款;3 - 4行)
提案:编辑修改为“14040/14044年或14067年”

第11.7章(34页;段1;1 - 3行)
提案:从“必须可用”改为“应该可用”
ISCC PLUS系统文件 3.4 28.10.22 集团认证-我们的分销公司有多个子公司,出于法律原因,这些子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材料。每个子公司目前都被归类为存储贸易商。然而,所有的采购都使用相同的标准公司ERP系统,他们使用相同的流程。(所有子公司在单一矩阵ISO9001证书下运作)。根据拟议的集团认证/ LRD定义,没有机会参与集团认证计划。这意味着每个站点都必须有自己的年度现场外部审计共同的企业流程。这既不环保,也不利于可持续发展,而且成本很高。是否可以将更广泛的定义应用于集团认证,即允许属于同一母公司实体的任何附属公司被归类为LRD或成为矩阵认证的一部分,而每年只对所有附属公司的样本进行审核?

远程审计——支持可持续方法的一个解决方案是允许远程审计,这将更环保,并且有额外的好处,可以节省外部审计员的时间,因为他们不需要经常出差。他们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对其他公司进行额外的ISCC计划审计。
ISCC PLUS系统文件 3.4 29.10.22 章节12.2提到“最终产品改进(FPR)活动的团体认证方法
(见第5.7.5章)”。
Par 5.7.5不存在。
Aris Gorogias,绿色信托
ISCC PLUS系统文件 3.4 31.10.22 根据条款9.3.2 -“ISCC PLUS下的大规模平衡方法”是正确理解公司可以应用的所有可能方法的核心,它应该为每个可能的选择提供更多的示例(带数值)。

此外,由于所有公司仍不清楚可持续发展宣言中“认证材料总量”的含义,我建议在本案例中,在章节9.1 -“可持续发展宣言的要求”中加入一个带有数值的例子。
ISCC PLUS系统文件 3.4 31.10.22 1)归因质量平衡:“认证能量排除归因”

需要更清楚地解释什么是“大力使用的产出”。
为了补充上述内容,需要解释“物质产出”的含义。

关于确定输出的能量使用的程序有一些明确-一些输出可以用于燃料和中间体。持续跟踪产品的销售情况和使用情况,管理负担太大。我们也无法控制我们的买家如何使用产品,即使是一个“典型的”化学公司也可能有机会把产品变成燃料。如果采用的是预测销售的方法,这是不可能的。这种方法会给作业者带来法律/经济上的不确定性,如果预测错误,可能会导致那些想要参与的公司陷入瘫痪,或者其他公司缺乏信誉。

我们建议增加一个定义为“两用”产品的类别。这些产品既可以成为化学品,也可以成为燃料,在计算转换因子时,应将其考虑到化学品池中。我们建议ISCC包含每个类别中的产品的最终列表,以便系统用户立即清楚地知道如何计算它们的转换因子。

考虑到一些最终消费者在工作组中提出的担忧,我们建议ISCC仔细考虑将能源排除归因纳入其提议形式。重新定义方法并再进行一次公众咨询可能会更有益。

2)温室气体持续改善计划

应该给出更清晰的说明或一个可接受的持续改进计划的例子。目前尚不清楚为什么必须在一个面向自愿市场的计划中提供持续改进计划。它应该是可选的。
ISCC PLUS系统文件 3.4 31.10.22 我们注意到,在该文件的另一页中,工艺损失仅指气体燃除(第26页:“从转换系数中扣除工艺损失(例如气体燃除)”),这与我们对现行ISCC+参考文件下应视为工艺损失的理解是一致的。

在蒸汽裂解的情况下,这是否意味着要计算转换因子,ISCC+ 3.4版本将需要减去来自可持续投入的燃料气体?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燃料气体通常在机组内用作燃烧。这意味着它不是过程的损失,而是输出的优化。
ISCC PLUS系统文件 3.4 02.11.22 9.3.3。提到当所有添加剂的用量为> 3%时,这一点就不能再忽视了。我认为这一文本比现行标准更明确。当公司必须应用这个(在发布后)是否会有一个过渡期(例如质量平衡期(max。3个月)公司才有资格申请这个要求?

标准。11.7。描述了使用温室气体附加组件的公司必须有一个关于减排承诺的长期温室气体持续改进计划。企业是否可以决定计划的时间表和承诺的减排比例?ISCC是否会就计划的时间表和减排承诺制定指导方针?这里还适用其他规定吗?

标准。12.1。描述了LRD必须在列表中提到。为客户验证,ISCC认证公司可向客户提供验证清单。我认为将ISCC证书上的LRD清单作为附件提供会更好。客户如何知道LRD在认证清单上,而认证清单是由认证机构审核的?
ISCC PLUS系统文件 3.4 03.11.22 1.9.3.2段。增加了“认证能源排除归属”方法,作为学分归属的另一种计算方法,与“认证免费归属”并列。

答:我们理解ISCC PLUS认证提供了另一种计算选项,因此采用质量平衡选项1或2的公司可以在“认证自由归属”或“认证能量排除归属”方法中进行选择。据我们所知,计算方法可以自由选择,无论产品的类型,其类别(生物,生物循环,循环,…),原料。是这样吗?还是会有规则来规范计算选项?如果公司对一种特定产品使用“认证能源排除归属”方法,那么他们是否可以对另一种产品切换回“认证免费归属”方法,甚至对同一产品交付给另一个客户?

B.第28页脚注17指出:“在同时获得ISCC EU和PLUS认证的情况下:可在ISSC EU下使用所售燃料的可持续部分。”这是否意味着,如果系统用户同时通过了ISCC EU和PLUS认证,并使用ISCC PLUS认证下的“认证能源排除归属”方法生产可持续材料,他们将能够通过将燃料产品转移到ISCC EU质量平衡中来利用分配给燃料产品的部分积分?使用分配在燃料上的积分的可能性是非常有趣的,但如果我们考虑到第26页所示的要求:“在ISCC EU和ISCC PLUS下获得认证的业务可以将积分从ISCC EU转移到ISCC PLUS质量平衡,如果材料“符合ISCC标准”且其他可持续特性相同。然而,不可能将学分从ISCC PLUS转移到ISCC EU大规模余额。”在ISCC EU和PLUS下的认证是必要的吗?

C.如果采用“认证能源排除归属”方法,是否有具体证据表明产品分类为“材料”或“燃料”?

2.11.7段。温室气体持续改进计划

我们不同意在ISCC PLUS程序中增加整段。
在我们看来,引入如此具有挑战性的GHG附加组件205-01认证要求(目前在某些行业,如化学工业,并不经常应用)可能会抑制更多系统用户使用自愿附加组件205-01认证的积极性,并进一步阻碍已通过GHG附加组件认证的系统用户的应用,因为缺乏经过附加组件认证的合适上游供应商。

此外,我们不了解ISCC PLUS认证在评估和监测公司的脱碳计划及其实施方面的作用;据我们所知,这类要求在任何ISO碳足迹或生命周期评估标准中都没有出现,在RED II立法中也没有出现。此外,我们还想注意到,第11.7段提到了公司和产品层面的温室气体减排计划:“如果应用ISCC温室气体附加条款,必须有持续改进温室气体减排的长期计划(公司/产品层面)....”。这是否意味着系统用户应该选择提供哪种类型的温室气体减排计划,是公司级别还是产品级别?对加工单元的ISCC PLUS认证是具体的:公司减排计划意味着什么?我们指的是具体的地点、公司或公司集团吗?
ISCC PLUS系统文件 3.4 03.11.22 7.3“机械回收的新章节”:一些语言似乎与质量平衡相冲突,例如“在产品中”

9.3.3“对添加剂的考虑变化:取消对单一添加剂的要求,添加剂的总量仍然需要从质量平衡中忽略”:这是一种改进,因为它简化了过程。

9.3.6“在计算产品的可持续份额时考虑杂原子的规范”:这是一个很好的说明:只有与替代输入连接的分子流才能在输出产品中得到认证。

12.1“澄清LRD:同一法人实体在不同地址的分支机构也可以被视为LRD”:这是对供应链设置的一个很好的澄清
ISCC PLUS系统文件 3.4 03.11.22 1.9.3.1学分转让
“站点必须位于国家边界内,或在邻国(共享内陆边界)”的要求为跨国公司使用信用设置了后勤障碍。目前对邻国的要求似乎相当武断。我们建议取消这部分要求。

2.ISCC PLUS下的质量平衡方法
关于产品组,我们建议在聚烯烃之间转移信用和质量平衡,而不是要求例如PP到PP, LDPE到LDPE,以减少质量平衡管理的负担。
ISCC PLUS系统文件 3.4 04.11.22 该文件对圆形原材料的定义为:
“循环”(包括技术循环)是指从机械和/或化学处理非生物来源(化石基)的可回收材料(如混合塑料废物、废弃纺织品、报废轮胎等)中获得的原料。

这可以被视为有点模糊,可以被视为与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RED II)中用于定义回收碳燃料的定义不一致:
第2条§35:
“再生碳燃料”是指从不可再生来源的液体或固体废物流中产生的液体和气体燃料,这些液体或固体废物流不适合根据指令2008/98/EC第4条进行材料回收,或从工业装置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和无意产生的不可再生来源的废物处理气体和废气中产生的液体和气体燃料。

基于这一定义,ISCC +文件中的措辞应得到扩展,并与欧盟法律框架更加一致。
ISCC PLUS系统文件 3.4 04.11.22 亲爱的ISCC团队:
我们怀着极大的兴趣阅读了最新的更新。尽管我们同意大多数变化,但我们有几个问题想向您提出。
7.3关于“新分章:“根据EN 15343的机械回收”,我们想提出以下问题:
西班牙一项新法律将于2023年1月生效,该法律规定,只有回收塑料才能免征新税(每吨450欧元的原始塑料)。(随函附上该法律副本一份)。在第86页,它提到了这样一个事实,即认证计划将认证产品中回收塑料的数量,必须得到ENAC或任何欧盟国家官方认证机构的认可。

我们的问题:
1) ISCC认证计划是否得到ENAC或欧盟国家官方认证机构的认可?
2)如果公司满足7.3分章列出的条件,是否可以使用ISCC认证来认证产品中的再生塑料数量,还是需要额外的认可认证?
注:在西班牙法律中,国家认证机构提到的认可方法是指“法规(CE) # 765/2008 del Parlamento Europeo和del Consejo”。
荷兰认证体系NEN希望创建一个系统,使所有的私人认证方案,如ISCC, UL, Recyclass等都相互兼容。(随信附上NEN准备的草案,其中包括他们将提交给认证计划的一些要求。)NEN包含的首要要求之一是在文档的介绍中。

因此,我们的问题是:
3) ISCC是否通过ISO 17065认证?

9.3.6关于“在计算产品的可持续份额时考虑异原子的规范”,我们想提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第9.3.6节规定:“在供应链的下游生产过程中,不允许将氧和氮的可持续份额归因于氢或碳原子。因此,如果来自ISCC兼容输入材料的氧原子或氮原子不再存在于认证的输出材料(分子)中,则需要通过来自ISCC兼容输入材料的氧原子和氮原子的各自质量来减少可持续份额。因此,在这些情况下,经证明的自由归属仅限于来自符合ISCC标准的输入材料的碳氢化合物含量的质量。”

本节清楚地描述了一种情况,其中含有杂原子的物质变成了质量较低的产品,例如,乙醇通过去除水转化为乙烯。可持续产品的总质量明显小于初始产品,自由归属因此会导致产品流的可持续性内容被夸大。在这种情况下,从质量平衡中排除杂原子含量是完全合理的。
排除条件被写成绝对要求,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这对现实意味着什么。由于杂质的存在,输入材料中很可能出现少量杂原子。排除要求是否意味着所有杂质都被量化,并通过质量平衡从产品流中扣除?我们认为这样做会导致行政工作量过大,不可行,也不符合要求的意图。在要求中添加以下内容是有用的,即它只与描述物料体积的输入流的那部分相关,而小于1wt %的杂质不在范围之内。

关于“从环境空气中处理氧气和氮气”,我们同意,没有进一步的反馈。

谢谢和问候
Henk Hagen先生,Dow Benelux BV
ISCC PLUS系统文件 3.4 04.11.22 关于排除能量的归因:
*是否允许在价值链的不同阶段混合使用“免费归因”和“排除能量归因”?
*当使用“能量排除归因”时;价值链中之前的所有操作都需要遵循能量排除属性吗?

关于温室气体计算:
*如果专门为ISCC PLUS制定一个温室气体计算指南将会很有帮助。目前的附加条款主要是根据生物燃料和ISCC EU编写的。特别是生物碳/CO2的归因和核算值得特别关注。
ISCC PLUS系统文件 3.4 04.11.22 5.7.2)请将“对于ISCC证书,可以应用以下类型的处理单元”这句话修改为“对于IS万博直播体育CC证书,认证可以应用但不限于以下类型的处理单元”。

或者在加工单元列表中增加协同加工单元,并修改炼厂描述:“加工如。生物基液体给料或其他材料(精炼)"

9.3.2)我们要求重新定义“能量排除”原则,以删除比例归因要求,以便允许使用实际投入产出特定产量。此外,这种方法还需要进一步阐明在质量平衡中如何处理军民两用产品。

11.7)我们要求重新考虑增加这一段。由于它写在草案中,可能会在市场和系统用户中引起混乱,可能导致不同的解释和实现。实施温室气体改善计划应是可选的,此外,应明确系统用户和审核员的要求和准则,以便更好地理解此类计划的目的以及如何验证该计划。还应注意的是,管理这样的计划可能需要系统用户提供大量资源,从而导致许多系统用户选择不实施自愿的温室气体附加物。
ISCC PLUS系统文件 3.4 04.11.22 第5.3节,最后一段(多输入过程),第11页
从我们的观点来看,把这些量分开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这些类别是结合在一个分子中,不能再彼此分开了。对于给定的实施例I.4(聚丙烯酸钠),其含量如下:1吨聚丙烯酸钠含有245公斤可再生能源衍生钠和755公斤生物聚丙烯酸钠。因此,购买1吨可再生能源衍生的生物聚丙烯酸钠的客户将收到245公斤可再生能源衍生的聚丙烯酸钠和755公斤生物聚丙烯酸钠的可持续性声明。这表明,可再生能源的特性从钠转移到聚丙烯酸酯和生物特性从聚丙烯酸酯转移到钠
我们认为,在多输入系统中,在多个成分之间发生化学反应的情况下,更清楚地确定归因选项是有意义的。
您能否举例说明可持续发展声明应该是什么样的(例如附件中的例子)(如果将生物和(生物)通函结合起来,则“符合系统文件202”和“符合废物和残留物定义”的勾号标记也很重要)

章节5.4 (CO2认证要求),第11-12页
我们质疑认证反应物的必要性,以使二氧化碳成为可持续的原材料。
由于使用二氧化碳可以部分替代天然气和焦炭等化石原料生产中间一氧化碳(可以节省大量化石原料,这是普遍做法),我们非常感谢在系统文件中考虑这方面。

第5.5节(消费后和消费前材料),第13页
要在回收配额中被视为可回收物,只有官方废物管理公司有义务处理消费前或消费后的材料,并将其定义为可回收的。

第8节(可持续发展要求)第20页
系统文件202中的可持续性要求2-6也应适用于(生物)循环类别。

第9.3.6节(考虑异原子对产品可持续份额的影响),第31-32页
我们赞赏将来自环境空气的杂原子计算为可持续的新方法,因为如果所有的化石碳原子都被来自环境空气的含氮和氧分子中的可持续碳原子所取代,则可以达到100%的可持续份额。否则,即使所有的碳都是可持续的,含有N2和O2的分子也不可能达到100%的可持续份额。这一变化应该也适用于已经购买的原材料。
ISCC PLUS系统文件 3.4 04.11.22 我们欢迎对拟议的ISCC +系统文件所作的修改和更新。我们希望进一步明确以下几点:
•第5.4节:“根据ISCC PLUS的规定,CO2直接用途(例如,在食品工业中,作为冷却剂或灭火剂)而不是作为原材料使用的CO2认证,不可能用于不超越当前技术水平的工艺(创新工艺)。”澄清了这篇文章的意图,以及什么被归类为当前的艺术状态。

•第7.3条:我们要求澄清机械回收设施的废品是否应该被认为是机械的,而这需要在可持续性证明(PoS)文件上说明?

第11.7节:在ISCC Plus下要求持续改进温室气体计划的理由是什么,您能否提供更多关于这应该涉及的细节?

此外,还要求:
•请您确认ISCC何时将在ISCC EU下对回收碳燃料(rcf)进行认证?

•当你们实施这一措施时,请确认我们的期望,即温室气体方法将遵循欧盟委员会的要求(如目前发布的授权法案草案)?

•认识到ISCC目前没有在ISCC EU下认证rcf,我们要求在ISCC Plus下更新温室气体方法,根据ISCC EU下预计将实施的方法来对待rcf。

•我们要求将二甲基醚(DME)添加到ISCC Plus合格产品列表中。
Lizzie German女士,Dimeta B.V.
ISCC PLUS系统文件 3.4 04.11.22 5.3)原材料类别:

关于使用可再生电力生产可再生能源衍生材料的要求的规范的反馈意见。

ISCC Plus对可再生电力使用的要求缺乏可再生电力额外性的可靠标准。生产电子燃料需要大量的电力。即使电子燃料生产商从现有工厂获得可再生电力的eac,这也不一定会导致额外的可再生电力容量的安装。相比之下,电力需求的总体增长可能导致化石基电力的扩张和温室气体排放的增加。欧盟委员会关于制定RFNBOs生产详细规则的授权法规草案已经确定了这一点。学术研究也得出结论,使用未捆绑的EACs不一定会导致可再生电力容量的扩大或系统总排放量的减少(Bjørn等。自然气候变化,https://doi.org/10.1038/s41558-022-01379-5)。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引入严格的附加性标准,以符合欧盟委员会的授权法规草案。例如,电子燃料生产商应从投产时间不早于电子燃料发电厂三年的发电厂获取可再生电力。额外性还应确保地理和时间的相关性。 E-fuel producers should demonstrate that there is no grid congestion between the electricity plant and the fuel production plant (or prove a direct line connection), and that electricity use for fuel production takes place within the same time window (e.g. same calendar month) as renewable electricity generation to ensure transparency and avoid putting significant burden on the stability of the electricity grid.

产品声明中可能使用“可再生能源”而不是“可再生能源衍生”并不完全清楚。请进一步解释。

9.3.6)考虑异原子对产品可持续份额的影响:

由于12C/14C分析中异原子的来源无法确定,以下规范适用于12C/14C分析后生物基含量的测定:如果产品经过化学合成处理,反应物来源于生物质和非生物质,则氧(O)和/或氢(H)和/或氮(N)元素与来源于生物质的碳结构结合,其/其部分被认为是生物基含量的一部分。
Ingrid Marie Andersen女士,AP Møller-Mærsk
ISCC PLUS系统文件 3.4 05.11.22 第9.3.2节第1段:
请您详细说明一下什么是“过程损失”?这句话可以有多种解释,可能不公正地惩罚一些系统用户的转换因素,同时帮助其他人。

第9.3.2节第3段:
除了产品上/产品外的主张外,在确定可持续份额时是否需要考虑“等效性”?即,在应用转换因子后,系统用户是否仅限于根据“等效”内容在产品中申领出口积分?例如,如果一个产品只包含70%认证的ISCC输入,最大信用分配阈值是否限制在70%?或者,只要产品包含一些ISCC认证的输入,积分可以分配到整个产品(100%)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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